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新)高压电力增容配电及配电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 (采购人)的 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新)高压电力增容配电及配电间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新)高压电力增容配电及配电间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768号
4、采购代理编号:XTJY20250623
5、采购项目预算:2123883.8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7、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于2025年8月23日之前,在湖南工程学院指定地点完成工程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验收合格正式送电,交付学校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整包 | 湖南工程学院主校区(新)高压电力增容配电及配电间改造工程 | 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1项 | 2123883.89元 | 2123883.89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有效期限内。
3.2投标人须具有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旧版承装、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新核发承装、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限内。
3.4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
3.5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5.2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 人(项目经理)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的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
注:上述相关资格证书除中级职称证书外均应提供在有效内的资格证书或完成投标截止日期上一年度的培训(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7、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携带U盘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8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5、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七、磋商保证金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工程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陈志强
2、电话:0731-58683362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南工程学院
地 址: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联系人:陈志强
电话:0731-58683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段海燕
联系电话:0731-58525966